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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部莅临溪湖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1 10: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国家应急部对溪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应急厅[2019]30号)及《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应急执法[2019]1号)要求,国家应急部李征处长、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李小明副局长、郭子建处长、吕振广调研员、本溪市应急管理局高飞局长、朴圣勇总工程师、溪湖区应急局王福牮局长和聘请的5名专家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本次执法检查共四项内容:一是矿山井下运输车辆是否取得安全标志;二是运送5人以上(含5人)的无轨胶轮车是否使用干式制动器;三是是否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是竖井提升系统使用的防坠器是否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通过本次检查,本溪市大北山铁矿有限公司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整改问题2项,要求企业限期内整改完毕。两家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高度好评。通过检查工作完善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为企业安全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