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召开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
1月10日,溪湖区召开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会议传达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和全市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全区经济工作,部署2019年经济及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部分企业代表及区直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代萍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拓展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区上下必须正确分析宏观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立足溪湖实际,增强振兴发展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全力推动溪湖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2019年经济工作,要坚持在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突围,全面落实好经济工作和民营企业发展各项任务。第一,全力以赴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全力推动总投资50.84亿元的34个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达产达效,确保26户规上企业平稳运行,完成4户企业“小升规”任务。二是全力推动废钢铁加工配送产业发展,确保实现废钢铁加工配送150万吨的目标任务。举全区之力做强铁选产业,确保全年铁精粉产量不低于200万吨。积极探索拉长产业链,打造粉末冶金治粉产业。三是开展好拜访企业、拜访商会、拜访乡贤“三拜”活动,区级领导要带头树立“人人招商、人人有责”理念,感召溪商、溪贤、溪才、溪智回归。四是结合“三抓三促”“抓包联”工作,推动区级领导,各街道、各部门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宣传落实政策、服务企业发展。第二,全力以赴推进改革创新。一是强化园区建设,完善园区体制机制,使“飞地经济”成为经济工作新的增长极。二是稳步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放管服”、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等重点改革任务。三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第三,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充分利用好中央预算资金,加快推进 “三供一业”、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后续工程,持续改善老城区面貌。二是多措并举防控各类风险,全力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和防风险任务的完成;强力推动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严把项目生态环保关。三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在“减存控增”上深挖潜力;加强对关闭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第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执行、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全区经济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抓好市委关于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三个文件”和溪湖区系列配套文件的落实落地,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共同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第二,强化中心意识,形成抓经济工作的合力。要切实提高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区“四个班子”要齐抓共管,发挥“头雁效应”,统筹谋划、推进、落实各项经济工作。区政法机关要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全和谐社会治安环境。区委宣传部要围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引导全区干部做高质量发展的表率。区群团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打造良好劳资关系和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强化考查问效。第三,选好配强干部,持续推动作风建设。一是坚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敢于担当作为,敬业、创业的好干部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信访维稳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进一步营造“一切为了发展、一切围绕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健全纠错改正机制,精准执纪问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三是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抓经济工作能力建设,与时俱进调整工作理念、思路和着力点,注重学习招商、土地征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提高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重点抓好当前几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排查整治到位;二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好“三拜”活动;三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对标省、市方案,做好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及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工作;四是高质量开展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五是做好冬季供暖、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六是要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七是做好三级“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八是做好对困难群众、困难职工、困难党员、老干部以及溪湖区域内“辽宁好人”等的春节走访慰问工作;九是强化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十是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防范突发事件。
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部分驻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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