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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民政局召开社会救助专题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5 09:05:0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月14日上午,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组织召开2019年溪湖区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安排业务会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及小组长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八部分内容。
一、宣读并讲解了2019年六个社会救助工作要点:2019年7月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标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会救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救助制度运行监督。
二、委托各办事处民政助理向办事处转交本委办发电[2018]34号《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能够欢度节日。
三、在春节期间救助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前要深入困难家庭进行摸底调查,保证救助落到实处,落地生根。
四、传达辽民发[2018]11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居委会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办法〉的通知》,强调新申请办理低保的困难人员如果系经办人员或社区工作者的亲属,必须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近亲属备案。五、传达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安排,要求各办事处制定线索台账并定期上报黑恶线索。
六、公布2018年末委托第三方承办的医疗救助工作内容,大病二次医疗报销委托至第三方机构进行承办,即人民保险公司。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险理赔业务全部由保险公司进行操作并下发理赔指南。
七、要求各办事处2018年末大核查信息需要核实后于二月底向市局反馈,有效信息要在二月底全部处理完成。
八、公布2019年度低保中心救助站人员考核内容,本次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社区、办事处各占30分,民政局占40分,共计100分,要求于下周三由社区、办事处将考核打分表分别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根据分数进行排名。
张振宇副局长再次强调本次考核的重要性,目的在于增强社会救助队伍的工作效率和团结协作精神,提高救助工作者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良性发展,使困难群众得到优质服务,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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