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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多措并举打好大气攻坚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5 13:05: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本溪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本蓝天发〔2018〕2号)的工作要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溪湖区政府制定了《溪湖区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溪政办发〔2018〕33号)。多措并举全力打好大气攻坚战。

       一、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辖区内拆迁工地、施工工地以及料堆、渣堆、煤堆采取绿色围挡、绿色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对辖区内产生粉尘生产企业,要求其采取喷淋洒水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注重监测点位周边管理。

       为保障我区2个监测点位环境空气指标,加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力度,扎实有效的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及秋冬抗霾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了秸秆禁烧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将任务分解到各办事处及行政村,明确责任人。形成督查小组在秸秆焚烧集中期每天不定时到办事处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在春秋两季做好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三、加强正确引导,动员全社会参与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践行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畅通“12369”环保热线,坚持24小时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制度。对突发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特殊环境案件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