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双节” 溪湖区加强市场安全监管
近期,溪湖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部署开展了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遏制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安全。
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围绕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溪湖区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一次为期40天的专项大检查,此项专项整治主要以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餐餐饮服务接待单位、农家乐、集贸市场、药店和个体医疗诊所等为重点场所,以节令性食品月饼、肉制品、奶制品、计生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了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检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检查,会同溪湖区检察院开展“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以及对食用农产品和小作坊白酒进行了抽检,各项专项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89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辖区内厅式市场2处,重点对83户预包装食品经营户、散装食品经营户、面食加工户、生鲜肉经营户、熟食经营户及蔬菜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户18家,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户采取限期责令改正,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全面加强辖区内大型农贸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集市上猪肉摊贩等单位进行排查,将检查重点落实到猪肉来源、进货时间、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3家,尚未发现非猪瘟疫情。为加强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安全,加大了食用农产品和小作坊白酒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81批次,合格率100%,现已完成抽检工作总量的54%,对辖区内白酒小作坊全部进行了抽检,共抽检13家,完成白酒小作坊抽检率100%,已抽检的白酒产品全部合格,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新一轮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和饮用白酒的安全。区局按照省市局“2018年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40余家。学校周边小餐饮6家,校外托餐5家,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18家,确保了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药店、医疗机构58家,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此次大检查正在积极推进中。
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营监管。溪湖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溪湖区集中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安排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重点对企业内的冬季取暖锅炉、液化气站、起重设施、商场等人群集中的电梯等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时间从9月1日到国庆节结束,特别是针对加强我区各类电梯安全监管,及早安排及早部署,定于本月从2018年9月17日至2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梯安全周宣传活动,并决定于2018年9月20日在溪湖区第一医院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工作。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围绕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根据省、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溪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溪湖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分工方案,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节日期间,以旅游区域、游乐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工业、民用气瓶及罐装单位为整治重点。对我区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巡检记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游客须知制定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医院、商场、养老院、民用电梯等年检手续进行核查。对监管辖区内4家液化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按照“四个清单”制度,踏踏实实的进行检查,决不走过场。融服务与检查执法中,对前期检查中存在的特种设备隐患,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消除隐患,切实做好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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