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化
2017年11月17日按照省水土保持局的要求,溪湖区水利局安排专员参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0录入培训。
区水利局紧紧围绕会议精神,认真听取培训内容,按要求于2017年12月底之前完成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并将2016年以来批复项目的防止责任范围矢量图入库;审批、检查等文件印发后或补偿费征收、监理监测报告接受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录入;新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在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时同步入库。
下一步,区水利局正抓紧梳理历史数据,收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批复文件、监督监测、补偿费收据等资料,并安排专人录入数据,此系统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补录及录入让管理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的全新体验。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并将助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业务,进一步确保工作电子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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