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更科学、更全面,在监管工作方面更好的交流和相互学习促进,溪湖区安监局和明山区安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8月11日对两个辖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溪湖区安监局在此次行动中共检查企业8户,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份,现场检查记录3份。通过此次互检达到了相互学习和交流的目的,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检查方法等各方面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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