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纪委向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亮红灯
近日,溪湖区纪委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对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问题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溪纪发〔2017〕26号),重申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举办‘升学宴’需向所属单位党组织及区纪委备案和报告;除亲属外,一律不准邀请其他人员参加等规定。区纪委将对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的党员干部,将予以严肃处理。
随着一年一度的高考成绩分数线揭晓,近段时间内,又将是举办“升学宴”的高峰期。为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滋生隐形“四风”问题,溪湖区纪委采取有效措施,早行动、早预防、早提醒,积极打好违规举办“升学宴”的预防针,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做到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
此外,还在强化监督检查问责等“硬招”上下功夫,公布了区纪委举报电话,成立明察暗访小组,从6月底开始一直到8月上旬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同时,强调要坚持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保持持续震慑。对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纵容袒护、有线索不查,导致违纪问题频发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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