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应急管理,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为确保我区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规范化管理工作,溪湖区环保局加大对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化工企业的监察力度,重点检查环保治理设施、突发环境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重点环节,确保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溪湖区环保局采取抓源头、强监管、早防范等措施,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督促企业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要求相关负责人能够清晰地介绍生产产品、产生废物及相关应急措施。对企业职工进行环境安全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防范和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值班和巡检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施并完善运行管理台账,切实防止因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导致的污染事故或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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