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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召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会议

作者: 来源:区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7-03-29 14: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而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3月27日,溪湖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会议,安排落实《溪湖区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强调构建多层次的联系人制度,切实做好我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做到应扶尽扶、精准扶助、责任到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中多层次联系人包括:“双岗”直接联系人,即村(居)委会要为本辖区内每一户特殊家庭确定一名村(居)委会干部和一名计划生育中心户长,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这两个人相对固定,负责直接联系特殊家庭;扩展的村(居)联系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吸收家庭医生或志愿者作为村(居)级帮扶联系人;溪湖区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干部担任的联系人,重点联系帮扶本辖区内存在特殊困难的特殊家庭,同时又负责下级所有联系人的日常管理。

按照要求,我区确定了联系人制度的区域总负责人,由区政府主管区长为我区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总负责人。联系人的职责如下:明确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当联系对象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随时与联系人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需求,协调解决其突出困难和问题;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逢重要传统节日,联系人要以电话或走访等方式开展对联系对象的慰问和关怀工作。

溪湖区主管区长张宏邈,卫计局李静局长、及各办事处主管主任出席会议,张区长要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联系人制度的落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