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控秸秆焚烧,专项检查保障空气质量
为立刻贯彻落实3月16日15时全省关于秸秆焚烧管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溪湖区环保局派专项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专项督查检查。
以我区成立的办事处、村(社区)、村民组为单位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为基础,环境监察局监察人员为指导,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保证“一块田一人负责”,对辖区内田地进行现场检查。我局作为秸秆焚烧防控工作督察小组成员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值班表,派专人每到相关办事处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区,实行零报告制。发现有焚烧行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进行严肃追查。同时,制作了百余幅宣传标语,全部下发到各办事处、村(社区),在主干道及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宣传,并向村民发放宣传单。确保我区“不燃一处烟,不冒一处火”。
溪湖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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