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为认真做好组织编制2017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工作,优化发电资源配置、保障电力热力供应,将《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编制2017年度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7〕19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电实际,切实组织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年度电量计划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所附表格,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处。
溪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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