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贷款为畜牧业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2016年,辽宁省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工作。目标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畜牧业力度,积极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对接融合,更好地强化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发挥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畜牧行业,为全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注入持续动力。
作为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按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区启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贴息贷款工作,主要是针对现有规模化饲养畜禽场向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改建或扩建,购买架子畜及饲料等理由(具体以贷款合同中明确的用途为准),获得贷款而发生的利息、担保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时限是2015年11月1日(含当日,下同)后获得贷款、参加保险的,从获得贷款、保单生效之日起补贴利息和保险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或贷款、保险实际结束日)。贷款年贴息率按2%执行,不足一年的按贷款实际月数计算贴息;担保费用按担保额的1.5%补贴,单个主体在补贴时限内最高获得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经过对我区现有规模养殖企业的摸底调查情况,我区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一家,符合补贴标准的贷款一笔,补贴款计5300元,预计2016年12月底前兑付补贴资金。
贴息贷款政策的实施目的是要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促进畜牧业发展新模式——“养殖保险+目标价格保险+信贷+金融补贴”模式,对今后更多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落地开花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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