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环保局开展锅炉档案整理工作
随着“取缔‘建城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作”接近尾声,为方便对已拆改锅炉的企业及商家进行管理,溪湖区环保局全面开展锅炉档案整理工作。
环保局工作人员按照“负责到底”的原则,每个监察人员分别对自己所负责的辖区企业及浴池进行再次走访,检查拆改后的锅炉状况,同时也确保不存在“死灰复燃”的情况,拍下照片进行存档。我局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对已完成拆改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企业和浴池进行建档,内容包括已取缔锅炉审计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拆改前锅炉照片,拆改后锅炉(或现状)照片,法人签字承诺书等。确保在取缔工作完成时,档案整理工作同步完成。开展锅炉档案管理,为监管工作提供便利,同时也给今后的工作做好硬件准备,查找方便,手续齐全,确保监察有理有据。
溪湖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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