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环保局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会议
为落实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本溪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溪湖区环保局于9月6日上午9时,在环保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辖区内存在产生危险废物的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厂等企业相关负责人,溪湖区环境监察局局长崔科、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专项监察人员。
会上,崔局长首先对此次会议的目的进行了讲解。目前,关于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是环保重点工作之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于危险废物加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危废企业能够重视这项工作,做好危废管理。接着,由工作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宣读,就检查要求和时限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提出了相关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同时请企业负责人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下一步工作安排。
工作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的几项要点”,同时提出几点要求:1、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对危废工作高度重视。2、各单位认真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3、下一步环保局要加强监察,发现问题一律予以处罚。4、对各企业存在的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详细咨询和沟通。
会后,我局将整理出部分处理废机油有资质的企业名单,提供给产生危废企业,供其参考。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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