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 合力推动资源税税率改革
9月1日下午,在溪湖区财政局会议室,由溪湖区矿管中心组织,区国税局、地税局参加,召开了全区砂石运输企业资源税税率调整见面会。会议就资源税计征方式、税率调整的相关情况向企业经营者进行了通报,同时向企业详细说明了落实税费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会上,双方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参会企业表示要大力支持国家税费改革,做好企业的运营工作。
根据辽财税〔2016〕430号文件要求,国家对砂石企业计征方式、税率进行了调整,为使政策更好地落实,矿管中心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所运砂石车辆进行了测算,对各类出境车型进行实际测量,通过数据整合,确定了较为科学和合理的计量标准。
财政部门将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分享和联动机制,力争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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