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简易注销登记释放改革红利
自2016年6月1日我省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至今已有两个多月时间,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改变公告方式、缩短公告期、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等改革方式,共受理简易注销登记十五户,从实际出发解决了广大企业“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
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启动前,想要注销,按规定需在市场监管部门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企业除了需要提交清算组备案和企业注销两套申请材料,期间还须等待报纸刊登公告的45天,所有程序进行完需要将近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此次改革,实现了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退出“双便捷”。一方面简化了注销手续,让部分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快速、便捷地退出市场,从而可以让有关统计数据更能反映真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挤掉了市场上企业数量的“泡沫”;另一方面,节约了企业注销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使投资者创业的门槛得以降低,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对溪湖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了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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