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环保局召开取缔浴池燃煤锅炉专项会议
为大力推进“蓝天工程”,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溪湖区委区政府把取缔燃煤锅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溪湖区环保局召开了“取缔浴池燃煤锅炉专项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辖区内未完成拆改的浴池负责人和溪湖区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人员。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蓝天办下发的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以及《本溪日报》公示的市政府相关处罚规定。向商家传达了此次取缔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并告知八月起我们将依法进行监测,对超标商家实施按日计罚,直至监测达标。
大部分商家对此次取缔工作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也将持续关注商家的日常动态,将此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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