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民政区开展低保在保人员核查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边缘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按照省厅社会救助处和省核对中心要求,受市局社会救助处委托,经市核对中心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在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动态核查工作。
溪湖区低保办、溪湖区核对中心对溪湖区七个办事处下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和《授权声明与诚信承诺书》近三万份,七月底前区核对中心完成核查对象填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和《授权声明与诚信承诺书》的审核工作,并连同《申请低保人员经济状况登记表》电子版一并上报市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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