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财政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溪湖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本财发〔2016〕40号)要求,溪湖区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抽调精干力量形成3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区3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抽查,抽查率达到40%。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单位予以纠正。
通过对国有资产抽查,将进一步规范溪湖区国有资产的收入管理和资产处置行为,促进了全区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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