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溪湖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近日,溪湖区监察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对3家单位2016年头两个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监察局长任副组长,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季度检查小组,检查的重点是了解各单位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探讨和解决。受检单位高度重视,形成工作汇报的同时还整理了完备的档案材料,得到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检查组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所负责任,尤其是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管好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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