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教育局组织召开学校、幼儿园校车司机安全例会
溪湖区教育局于2016年5月18日与区交警大队联合召开学校、幼儿园校车司机安全例会。溪湖区有校车的小学及幼儿园司机参加会议。
会议由溪湖区教育局托幼办主任刘洋主持,首先溪湖区交警大队王警官传达辽宁省校车整顿相关要求,他强调各单位要对驾驶员及车辆证件进行自查,提醒司机按时审证,避免使用过期校车驾驶证(校车驾驶证审证与其他驾驶员审证时限不同),车辆配备灭火器及标志牌是否符合标准,下季度车检与此次整顿相结合。另外,天气转暖司机易急躁,易睡,各单位司机一定要休息好,避免疲劳驾驶,调整好最佳状态驾驶校车。
溪湖区教育局安全科长强调三点:一、不达标的校车本溪市将逐步取缔,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各单位要做好思想准备。二、2016年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天气变化,极端恶劣天气频发,提醒各位司机关注天气,要安全驾驶,尤其特殊危险路段更要谨慎驾驶,做好校车应急预案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给校车运行带来的影响。可以关注“辽宁应急”微信公众号了解应急资讯、气象预警、便民服务等栏目促进校车安全运行。三、加强校车安全档案的管理,尤其是原始记录类的档案(如跟车记录、行车记录、车辆维修记录等)要详细记载,科学归类,妥善保存。
最后,溪湖区教育局托幼办主任刘洋强调各单位校车司机更换频繁,提醒各单位一定注意及时申请,上报相关材料,校车保险手续复印件及时上交存档。最后她提醒司机要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给各单位领导,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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