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信息公开”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工作
1、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出台《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做出规定,提出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报送信息,由监察局长亲自审核。
2、认真履行督促指导主体责任。监察局长办公会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传达落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并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集中宣传有方案、有部署、有效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3、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信息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健全
研究并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及时、规范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通过墙面展板公开办事指南,主要针对信访举报和受理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单位设立举报办公室并对社会公布办公电话和地址;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制定信访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行政处分异议申诉受理制度。
2、动态工作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区政府公开信息简报及时发布信息。一年来,向区政府报送信息50余篇,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专题活动、年度工作计划等,全面反映了监察局的信息化建设。
努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加强网络问政、电话问政,开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与基层单位互动交流。
三、监督保障
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按月报送信息,并及时统计数据。针对2014年信息公开需完善事项及时进行更新整改,对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弥补措施,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我局在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对政府其他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严肃处理,有效促进了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四、工作打算
1、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专项监督,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3、抓重点促深化。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溪湖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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