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动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2016年,区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突出重点,规范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重点工作。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今年,我局主要更新公开了动监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行政许可、行政权力等内容;在区政务大厅相关政务公开网站将动监工作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标准、办理期限等进行了修改公开,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在便于群众观看,在我局办公室墙上设置公开栏,将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并公开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开展宣传服务。结合“严厉打击三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等”宣传活动,开展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和支持我局开展工作的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简报的形式公开公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至目前,我局编辑、发布和更新的相关文件、行政法规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达130余条,其中发布和更新相关文件40余个,工作动态24条,答复咨询、建议5条。
三、及时政策解读,回应民意舆情,加强提案办理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例会、宣讲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通过信息发布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并展开互动。对局相关提案,我局认真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及方针政策积极办理回复。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四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溪湖区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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