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卫生局举办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班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溪湖区卫生医疗机构整体发展水平,2016年1月21日至22日,溪湖区卫生局举办了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依法执业培训班。
溪湖区共有基层医疗机构55家,其中民营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2家,村卫生室5家,驻区单位门诊5家,个体诊所37家。全区居民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但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执业行为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溪湖区卫生局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培训课程由主管副局长主讲,重点讲解了依法执业、院内感染、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共培训基层医疗单位负责人及医务人员122人。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依法执业理念,提高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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