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煤管局对溪湖区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
辽宁省煤管局对溪湖区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
2015年10月13日至15日辽宁省煤矿第三督查组在副组长栗荣良带领下一行四人到我区煤矿进行检查。市安监局和溪湖区安监局有关煤矿监管人员陪同,分别对溪湖区本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馨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本溪明发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是督促煤矿在煤矿行业经济效益不景气环境下,克服困难,保证安全投入不滑坡,安全设施有保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以确保2015年煤矿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确保2015年创造辽宁历史煤矿安全最好成绩。
督察组对溪湖区3家煤矿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2条,要求有关煤矿对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由市安监局和区安监局监督落实,并向省煤管局反馈整改情况。
督察组对溪湖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对各项安全工作也十分满意,同时要求溪湖区安监局安全监管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全省煤矿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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