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三公开”杜绝官僚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三公开”杜绝官僚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彻底打造阳光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机关官僚作风,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8月开始在全局开展“三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称赞。截至目前全局共对40多项涉及党内重大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以及区人社局财务支出事项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公开,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三公开”工作。成立以区人社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人社局“三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手抓,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以制度为保障,细化公开工作。按照区人社局局务会的要求,区人社局先后出台了《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务公开制度》(溪人社发[2015]72号)、《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溪人社发[2015]73号)和《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公开制度》(溪人社发[2015]74号),以制度为红线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公开工作责任人做出规定,不断细化公开工作。
三、固定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方便群众监督。在“三公开”过程中,溪湖区人社局不仅仅是重大决策和执行结果实行按月公开,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实时公开,对公开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保证即时反馈,确实难以做到即时反馈的,要保证记录在案,约定反馈时间,严格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四、网络公开和宣传栏公开,丰富公开形式。为更好地开展“三公开”活动,借助于现代高科技手段,在每个街道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都开辟了LED大屏幕,依托于区委组织部的党建E时代微信平台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实现了党务政务信息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及时公开,全局党政机关权力全部在网上实行公开透明;并且在局办公大院设置了党务、政务、财务三个宣传栏,定期对局内的大事及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定期更换内容,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公开是约束,是压力,更是动力。溪湖区人社局自实行“三公开”以来,彻底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全局干部职工服务于群众的意识更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更加融洽了,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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