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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候选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2 15:5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溪湖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候选

溪湖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绩效管理监察为主要工作内容。主责包括: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谋划部署、调研指导;主业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工作。近日,溪湖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积极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候选。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科室综合素质

一方面突出重点学理论。科室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在各个时期的大政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根据需要学业务。结合科室分管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有针对性地钻研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知识、网络知识,全面提升科室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认真履职,保证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一是抓推进,“五大系统建设”取得成效。积极组织开展溪湖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制作印发《溪湖区行政权力汇编》150套,对录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147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察。全年无红、黄牌警告,全区的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大幅提高。二是抓落实,执法、效能监察工作稳步推进。组织特邀监察员对我区规模以上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走访调查、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竖井、东风、彩北和柳塘国有工矿棚户区和沉陷区改造拆迁工作、东风清土、火连寨清道等工作进行监督监察。三是抓实施,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组织收集了近年来我区有一定影响且有意义的21起典型案例,并邀请区内部分单位和机关部门的同志,从不同角度撰写了见地深刻的15篇评论文章,编撰完成了《鉴知行》一书;同时,精心组织岗位廉政教育学习和考试工作。四是抓检查,纠风治乱工作得到深化。针对我区34家纠风工作重点单位,每年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每年发放500张包括副区级以上领导在内的民意测评票,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评议,并做好各年度情况汇总及纠风工作总结。

三、爱岗敬业,有效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机关作风专项效能监察。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开展检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服务窗口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对各窗口单位效能专项检查及利用监察设备电子监察200余次,对区直各单位工作作风检查30余次,共查处16人,依据制定的《关于违反机关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的处理暂行办法》对其中12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另4人等待处理。二是组织进行公车私用专项检查。自此项工作部署以来,共进行了35次检查,查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纪案件,对两名违纪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警告处分。同时,建立窗口单位效能监察登记表及机关工作作风、公车私用检查台帐,有效反映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自开展公车私用检查工作以来,我科室工作人员未休过一个完整的假日,克服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种种困难,全力完成此项工作。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我区惩防体系建设。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科室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学习研究,查阅了大量的中央文件、报刊网络知识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草拟了《溪湖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溪湖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将主体责任细化成46项具体责任,将监督责任细化成57项具体责任,将责任任务细化到人,为倒查追责提供可行依据。

四、廉洁奉公,不断提改进工作作风

我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努力做到“三讲”。讲正气。于人、于事、于公、于私都不搞歪的斜的,保持一身正气,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也敢于批评。讲公道。力求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在监督检查、执法监察等工作中,严格依法照章按程序办事,将工作原则寓于法规章程之中。讲良心。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凭良心说话,凭良心做事,实事求是地看问题,想问题。处理问题,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哗众取宠,不高高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