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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4 09:19:46 浏览次数: 【字体: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因转型,根据相关规定,于2015年3月27日已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名称: 溪湖区彩屯街道彩乐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溪湖区彩屯街道彩屯南路东亿公寓12号楼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金洋

  主要负责人:金洋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6356654521050312B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