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我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检查
2010年5月18日,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检查组一行3人来溪湖区,对我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五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栾奎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明日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王德林代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就溪湖区自2006年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五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溪湖区在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5年规划工作中,不断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广泛普及,加大依法治区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各类型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深度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溪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普法规划科学合理,经费保障有力,部门工作到位,干部群众认识高;普法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普法宣传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实现了科学发展,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思路清晰,“法律六进”工作开展的富有特色。会后,检查组来到后石小学、彩北新立社区检查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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