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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7 13:15:58 浏览次数:43 【字体: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溪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法院、工会、信访局、财政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安监局、水利局、动监局、旅游局、城建局、卫生局、计生局、档案局、文广局、发改局、妇联、审计局、火连寨镇、东风办事处、彩北办事处、彩屯办事处、竖井办事处、河东办事处等30多家单位在溪湖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及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等多种宣传形式,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本次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全区有关部门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200多名机关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共展出展版6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50多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0多份,提供现场咨询100多人。

  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家坤,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孙晓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大庆等领导参加了本次广场宣传活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培养广大公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全区法治化建设进程,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溪湖区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