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溪市溪湖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 溪民社变更【2026】第(001)号
本溪市溪湖区慈善总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您单位申请的变更登记事项为变更宗旨。
变更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动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帮助不幸的社会个体与困难群体,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
变更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募集慈善款物,开展慈善活动,充分发挥
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变更登记事项为:变更业务范围
变更前: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筹募和管理各项专项慈善资金。
变更后:(一)慈善理论研究。开展慈善理论研究,提出解决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建议,为政府制定和完善慈善法规提供参考;
(二)筹募慈善款物。依法开展各类社会募捐活动,筹募、接收和管理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本会捐赠的符合本会宗旨的慈善资金、慈善专项基金和慈善物资:
(三)组织慈善救助。依法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项目,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资帮助和精神抚慰;
(四)开展公益援助。协助政府或受政府委托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开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活动;支持和援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慈善公益事业;
(五)开展志愿服务。发展专业志愿服务团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志愿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和技能,提高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专业素养:
(六)推动宣传交流。开展慈善宣传,传播慈善文化;依法加强同国内外慈善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整合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维护会员权益。加强与政府及其他行业的沟通,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协调会员关系,保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增强慈善实力。依法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承办政府部门转移或委托的工作任务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九)开展其他活动。开展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通知
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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