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的补正公告
我单位于近期发布《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现对该公告部分内容予以补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正内容
1.关于法律顾问工作服务范围。在原公告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基础上,增加承担高新区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受聘法律顾问除负责溪湖区人民政府相关法律事务外,同时承接高新区范围内对应的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文书审核、涉诉涉复议案件代理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2.关于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原公告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现更正为: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8月27 日。
二、其他事项
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已报名参与本次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可按照补正后的服务范围完善申报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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