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
二、查阅纸质报告地址: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鸿鹏 电话:15174110990
环评单位:辽宁铂环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13942544499
三、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AH6tGPxT8sCEgJ1eAgilA?pwd=9ad7
提取码:9ad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JjP8fQTjdWbpyhiYvAVfA
提取码:q2w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纸质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箱地址:420651704@qq.com。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工作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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