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高校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人员公示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吸引高校毕业生留溪来溪创新创业,根据《实施“高校学子留溪来溪”专项行动 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推动新时代本溪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本委人才〔2023〕3号)等文件精神,从2023年开始,为应届毕业且在溪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溪就业创业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对购买存量房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宋诗佳等4人符合申报条件(后附名单),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敬请党员、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2445836840
传真电话:02445836840
来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1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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