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公告公示>详细内容

2022年7月-2023年1月溪湖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明细(含高新区上半年)

作者: 来源: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09:37:21 浏览次数: 【字体:
单位补助头数中央、省、市补助金额
3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
(每头补助70元)(每头补助43.75元)
刘政君生猪养殖户104头240头17780元
抚顺市题桥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144头
10080元
本溪市康健种猪场999头441头89223.75
高霞生猪养殖户51头355101.25元
辽宁寨香生态农场有限公司98头76头10185元
阎吉友5头
350元
李井财17头
1190元
李井国202头
14140元
李景龙7头
490元
李景民11头
770元
李景胜10头
700元
刘振安50头2头3587.5
孙本玉5头
350元
合计1703头794头15394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