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各驻区单位:
为切实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倡导群众就地过节。节日期间非必要不跨市出行,切实降低跨区域流动感染风险。如确需出行,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出行前要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往返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服从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错峰出行、做好防护。全区公职人员按要求非必要不出溪,如确需出溪,需填写报备单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区防指部办公室备案,返溪时与属地社区(村)及单位提前报备。加强旅游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各项要求,切实强化旅游场所管理。
二、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数量。承办100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要事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所在街道报告。
三、严格落实主动报备制度。所有域外来(返)人员抵溪前均需提前48小时通过“来溪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自主报备,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并严格按要求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有高中低风险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县(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溪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报备。非风险区来(返)溪人员实行“3天3检”,提倡3天内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防护、“点对点”方式出行。
四、严格入溪通道管理。火车站、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口等入溪通道对所有域外来(返)人员严格实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提醒来(返)人员结果未出前,严格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旦发现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管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
五、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执行入境人员“7+3”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确保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管道式”闭环管控。落实落细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封闭管理、每日核酸检测等管理制度,严防“破环”导致疫情外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铁桶式”闭环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加强转运、加工等环节疫情防控管理。
六、严格落实常态化高质量核酸检测。继续实行每周一次高质量区域性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每日一检、两日一检、每周两检等措施,做到不落一次、不漏一人、应检尽检,确保精准筛查,及早发现潜在风险。
七、加严重点场所管控。影剧院、KTV、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公共浴室、棋牌室、网吧、商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最新疫情风险等级,严格落实人员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及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溪安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拒绝体温异常、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7天内疫区旅居史等人员入内,并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药店等)要严格落实风险排查、预检分诊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探头哨点”“预警雷达”作用。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八、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倡导群众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开窗通风、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群众主动配合防疫部门依法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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