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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作者: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04 17:45: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4日起,将溪湖区石桥子街道香槐路路段至华佗大街至枫叶路与华佗大街交汇处至十字路口;溪湖区火连寨街道三会厂村;溪湖区彩屯街道华丰小区、彩明小区、彩胜小区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