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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溪湖区继续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6 13:23: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加快筛、筛干净”的要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8月27日至28日,在全区范围继续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实行严格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溪湖区内全部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集中采样时间: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每日6时至 12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1.集中采样期间严格静态管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人员流动管控和社区(村)封闭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除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其余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暂停。参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指定的重点企业和保供单位及其他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除急危重症、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2.社区(村)居民要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在通知时段内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特别提醒“辽事通健康码”不可提前打开;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采样完毕要发放采样凭证。3.中省直驻溪单位、社会机构、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均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一人不漏。4.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5.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6.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7.全区采样结束后解除当天静止状态,各单位、各部门及所属营业厅、办事大厅等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采样凭证或用码记录查验工作,对无法提供当日采样凭证或用码记录的人员严禁进入,并引导其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8.全区8月27日—28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但必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对拒不配合采样及不服从静态管理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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