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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关于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10:07:4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有效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更快、隐匿性更强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切实加强疫情风险排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我区将于5月14日对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5月14日早6时起至下午13时,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采样工作;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采样范围

溪湖区全部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居家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以及每周进行二次核酸检测的各学校在校师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

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但必须向社区(村)报备。

三、采样地点

各街道办事处设定的采样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1.溪湖区域内所有人员要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在通知时段内到指定采样点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特别提醒“辽事通健康码”不可提前打开;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因特殊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2.此轮区域核酸检测实行非静态管理,溪湖区内22个便民核酸采样点(响山子高速路口、石桥子高速口、边牛高速口、侯屯卡点采样点除外)5月14日当日暂停服务。原则上号召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小区,在本小区内固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必须离开小区的,须完成采样后,方可离开。

3.溪湖辖区内所有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必须按属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出租房房主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4.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5.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被限制社会面流动,并列入失信名单。对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如果核酸检测结果出现异常,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管控措施及时做出适当调整。

7.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应减少流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8.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全区各新冠疫苗接种点5月12日——14日暂停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溪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