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的公告
根据《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落实补助的通知》文件,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下堡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孙玉品 ,就读于 辽宁冶金技师 学校, 高二 年级;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王百鑫 ,就读于 沈阳市科文经济 学校, 高一 年级; 东风街道办事处新合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高圣堯 ,就读于 本溪市交通学校 学校, 三 年级,以上三名学生符合文件补助要求,依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2015】19号),发放补助3000元/年/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书面提交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或拨打监督电话。
附:在校证明
公告期: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4日
扶贫资金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45836840
附件下载:扶贫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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