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地点:本溪市溪湖区境内,规划范围涵盖东风湖、彩北及竖井地区,蚂蚁沟、新洞沟、火连寨镇、高程寨、响山子等地区。
规划内容:规划建设以钢铁深加工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商贸物流及现代服务业为区域发展主导产业的经济开发区,全面建成“省级一流开发区”。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伟智
联系电话:45997581 18641****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可以登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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