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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1/7 14:35:08

《溪湖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细化完善)方案》(问题四、问题十一)整改任务案》整改结果公示

作者: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12-16 13:38: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四:本溪市城投公司(本溪广惠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设施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问题。

问题十一:全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全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000余台,冬季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设施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达到国家、省相关排放标准。

三、整改措施

2019年底前,完成本溪广惠热力发展有限公司4台100吨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溪湖区环保局配合并督促本溪市城投公司按时限完成安装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本溪广惠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已投入使用,目前状况良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溪湖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

   受理部门:溪湖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45584220

邮寄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溪湖西路226号(溪湖区督改办收)

 

 

 

        溪湖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