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第248(20-6)、问题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48(20-6)、问题六: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全区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区住建局组织保洁队、环卫车队,出动人员车辆对公办保洁范围内积存的修建残土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同时,有计划的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放置可回收物分类箱。做好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严控垃圾乱堆乱放;同时利用条幅、标语、倡议书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深入人心,从而促使广大居民自觉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积极维护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溪湖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
受理部门:溪湖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45584220
邮寄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溪湖西路226号(溪湖区督改办收)
溪湖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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