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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辽油新时代燃气有限公司溪湖三道岗-火连寨燃气管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二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9 15: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设单位:本溪辽油新时代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本溪辽油新时代燃气有限公司溪湖三道岗-火连寨燃气管线

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修改后《报告表》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标准适宜,评价重点明确,工程分析详实,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本溪辽油新时代燃气有限公司溪湖三道岗-火连寨燃气管线建设项目位于本溪市溪湖城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城区中压管网5.5公里,管道设计压力为0.10-0.40mpa,管径选用dn315mm,主要管道采用聚乙烯PE管。其中主线管线起点为本溪市溪湖区三道岗,终点为原火连寨监狱后侧,长度为4.2km;支线管线起点为主线与彩营线交叉口,终点为奥鹏搅拌站围墙外,长度为1.3km。全程共穿越2处公路,共计约200m。沿线共设3处法兰球阀井用于检修。项目总投资额为3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项目周围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在总体规划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从环保的角度,我局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工程的地点、建设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工程建设。

三、本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最大限度缩短施工周期,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夜间22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得出现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上访事件;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管网及附属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应合理设置原料堆场,合理规划进出工地的车流量;应合理设置残土堆放场地,并采取防雨、抑尘措施。

2、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就近利用施工场地附近已有的生活设施,若确需在施工场地附近搭建施工暂设,建设单位应在场地内设置防渗化粪池。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机械的大型机修,防止废油污染地表水。

3、加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残土、固体废料的环境管理,并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4、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项目运营期无总量控制指标。

6、延河施工过程应合理按设计方案施工,保证不因施工引起溪湖河断面超标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出现群众因环境问题信访投诉,你公司要配合当地政府予以妥善解决。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必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意见反馈电话:45830116           监督电话:45836730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