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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9/11/27 15:47:12

医疗机构公告

作者: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19-09-27 16:50:41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专家验收,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公告类型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屯分院

本溪市溪湖区竖井路9号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吴咏今

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