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非法行医者
非法行医地点
查处时间
案件来源
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1
金孝斌
溪湖区溪湖俪城E区2号楼1单元4号
2018年3月12日
举报
无证行医
1、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没收全部药品、器械。
2、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