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2016年法制建设报告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计委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卫生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和深化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认真完成了全年法制与监督。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6年法制与监督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与监督的领导
多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与监督,始终坚持由局一把手直接分管。先后成立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等领导小组,每年年初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均明确权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明晰的责任体系,确保法制有序、高效运行。
(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业务培训
我局从事执法的人员,全部参加了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并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多次邀请市卫计委、市卫生监督所的领导和专家来我区讲授《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市卫计委、区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法制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此外,还定期自行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学习任务。
(三)规范卫生许可管理
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首问负责制》、《违反公示制处理规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卫生监督工作
公共场所总业户91户,其中:沐浴28户、住宿业15户、美容理发业38户、游艺厅4户、音乐厅3户、商场3户。学校9家,托幼机构19家、供水3家。监督户143户次,使用手持终端机卫生监督和上报100%。抽检公共场所理发业10户,学校9户,全部完成。
开展“蓝盾”系列行动: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安全。对10个农村小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供水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供水单位自建供水水源、供水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供水管水人员情况、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等进行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住宿、沐浴业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对辖区内20家住宿、39家公共浴池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进行检查,下达改进意见书69份。警告2户。ƒ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对29家托幼机构建档率、建立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率、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率等进行检查。④卫生监督稽查。对监督员着装、法律文书准备、现场执法程序、法言法语等多方面进行规定和要求。⑤打击非法行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集中人力对全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打击并取缔无证行医5起。⑥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5家,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交接登记记录、焚烧或填埋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共同努力,我局法制与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行政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少和案件执行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制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员,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
(二)加大投入,增加执法手持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四)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依法办事、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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