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溪卫准字[2016] 0011号
本溪人民医院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综合医院
名称:本溪人民医院
选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街74栋1-2公建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牙椅):30张床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急诊科,中医科
投资总额:260万元
其他: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 2017 年 6月 5日止
批准机关: (章)
2016年12月5日
注:本批准书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则有权在30日内纠正本批准书。
填写说明:“批准文号”依据当年批准设置的流水号单独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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