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认定
2016年9月22日,国家督学、河南省教育厅原巡视员张健带领的专家组一行4人,对溪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估认定,专家组一行仔细查阅了档案资料,召开了陈述答辩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督导组还分成二组深入第二初级中学、第三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彩一小学等10所学校,对全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配备、教学设备使用、教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的督导检查,对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考核评估。区委书记栾奎杰汇报了全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并就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答辩。
近年来,溪湖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是最大的民生”这一着力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区委、区政府肩负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通过均衡资源配置、城乡结对帮扶、提高特教津贴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有效途径,提高教育质量,全力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一是切实履行职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弥补现实短板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集聚力量、整合资源,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方案和区四大班子领导牵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包校制度。多角度帮扶,全方位动员,形成了全社会参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规划、投入、建设三个优先,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一保吃饭,二保教育”的总体策略,压缩其他开支,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优先到位,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2013年以来,市、区两级政府累计投入7875.72万元,用于校舍建设与维修,铺塑胶操场,购买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资源平台建设,购买图书、计算机、校车,校园文化和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待遇同等、就近入学,对特困家庭予以扶助,确保其子女上得起学。先后投入资金367万元,用于完善三和小学特教教学设施,为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学业补救,并且为他们提供康复训练的仪器设备,提供无障碍服务,为家庭解决困难,为社会分忧。四是强化干部、教师这两支队伍建设。坚持专家引领,邀请省内二十余名资深教育专家对校长进行专题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交流制度,三年内符合条件校长全部交流完毕,实现了教育管理人才的合理均衡配置。教师培训经费严格按规定落实,并列入财政预算。通过卓有成效的师德教育系列活动,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教学大比武活动,提高教师专业化成长水平,教师每年的交流率均达到10%。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区委、区政府推进全域统筹,实现办学条件同标;城乡联动,实现教师资源同享;人文关怀,实现入学机会同等;规范管理,实现教育质量同效;彰显特色,实现文化品味同升;注重素质,实现学生成长同步。
溪湖区将以此次评估认定为契机,紧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反馈意见,在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特色与亮点,向着办学条件高标准、师资队伍高素质、学校管理高水平、城乡学校一体化的高位均衡、优质均衡目标奋力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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